※ 請以下尚未繳交「110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」學校盡快辦理核銷:
國小:公誠國小
一、函已於110年6月1日 府教國一字第1102427215號函(諒達)。
二、本案經費適用「雲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」,經費採原始憑證留校就地審計,請學校加強落實內部審核機制,保留補助經費憑證之完整性以備查核。
三、請還未核銷3校加緊執行,經費執行期程至110年8月31日止,尚未辦理核銷學校,請盡速送府辦理核銷。
四、若因特殊因素致執行遭遇困難,影響計畫執行者,無法於8/31前完成結案,請致電國教科徐小姐(05-5522419)。
五、請各校核銷時,檢附「雲林縣政府補助(委辦)經費收支結報表」、領據、申報結果通知書(右上編號F1-5影本即可)。
※建築師申報完成後,給學校的資料務必留存好,申報資料上會有下次申報日期,下次申報時可查看。
※建築師申報完成後,給學校的資料務必留存好,申報資料上會有下次申報日期,下次申報時可查看。
※建築師申報完成後,給學校的資料務必留存好,申報資料上會有下次申報日期,下次申報時可查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