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支結報表文號修正為府教國一字第1112429035號
各校會陸續收到紙本文,請各校依據函文附件金額檢附領據請款(無需支用也需先請領回去,俟年底再行辦理結案繳回)
收支結報表如附件
本案為教育部專案補助經費,請各校儘速檢附領據向本府請款。
本案防疫作業加班費補助係因應111年度學校辦理校內人員確診個案關懷及相關防疫工作等,所另行增加之學校加班額度;至於防疫工作認定及支領人員,則由各校依加班費發放原則及個案事實審認,並從寬發給。
本案經費執行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各校已支用經費不得再以本計畫支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