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於113年12月5日府教國一字第1132459573號函核定 (諒達)。
經費執行期程至113年12月31日止,尚未辦理核結學校,儘速將「雲林縣政府補助(委辦)經費收支結報表」(免備文),若有賸餘款,另請一併檢送「繳款書」至國教科辦理結案。
賸餘款繳回資訊如下:
(一)預算科目:縣庫存款戶─基金─教育基金。
(二)收入機關:1-02003教育處。
(三)說明:113年度水電費不足補助經費剩餘款繳回。
(四)付款年度:113年。
(五)請購單號:05108。
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國教科羅玉彣ㄨㄣˊ小姐(05-552242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