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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■各學校人事請進■■各校繳回107年補償金溢領繳回路徑

  • 發布單位:國教科

配合法案修正,若因本年度退休重審,須繳回107年補償金之學校,請依以下路徑辦理繳回至本府。


開立繳款書時請確認

收入機關為:教育處

科目為:公庫存款戶-基金-教育基金

說明欄位請填列:繳回107年度補償金溢領經費

請購單號:01521

付款憑單:A006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