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各校依據版更後4月清冊,計算差額填列明細表,並請確認版跟後更後4月清冊是否有調整。
如不需要申請,也請寄明細表回來,需求呈現「負數」,俾利彙整作業。
相關文件請於4/1前送至教育處國民教育科 羅玉彣小姐收
連絡電話05-552-2424
113年度【1-6】月份續領月退休金含月撫慰金調高4%差額經費申請應檢附資料如下:
1、領據1張
●抬頭請寫請領:113年度【1-6】月份續領月退休金含月撫慰金調高4%差額經費
●各校領款機關【名稱】、保管款專戶【戶名】【帳號】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
●無需檢附人事系統產製的表件(各校留校就地審計)。
2、各校113年度【1-6】月份續領月退休金含月撫慰金調高4%差額經費明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