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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學產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」第7點、第13點,業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5日以臺教秘(五)字第1114102377A號令修正發布

  • 發布單位:國教科

一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二、若對該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秘書處(電話:02-77367726)。